國家林業(yè)局
國家檔案局 令
第33號
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管理辦法》已經國家林業(yè)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,并經國家檔案局同意,現予公布,自2013年6月22日起施行。
林業(yè)局局長趙樹叢
檔案局局長楊冬權
2013年5月2日
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管理辦法
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(guī)范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工作,有效保護和利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,根據《森林法》和《檔案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是指在集體林權制度改革(以下簡稱林改)中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文字、圖表、聲像、數據等各種形式或者載體文件材料的總稱,是林改的重要成果和歷史記錄。
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林改檔案工作是指林改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