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14年5月4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令第27號公布,2014年7月1日起施行。)
第一章總則
第一條為了規(guī)范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(以下簡稱《招標投標法》)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條例》)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通信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,適用本辦法。
前款所稱通信工程建設項目,是指通信工程以及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、服務。其中,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設施或者通信網(wǎng)絡的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拆除等施工;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,是指構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,且為實現(xiàn)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、材料等;與通信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,是指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、設計、 ……
